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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驶证驾驶有什么风险,万一被敬礼时应该如何应对?

楼层直达
级别: 荣誉会员

刚详细读了下面的新交法,没有发现和这行为相关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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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uto.sohu.com/2004/05/11/01/article2200901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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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06-01 13:39:33编辑过]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http://blog.163.com/lains2001/
级别: 青铜长老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5-06-03
涛兄的话很经典啊
级别: 荣誉会员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5-06-03

已收到从广州寄回来的行驶证了,不用天天担心了.罚了朋友200大米+2分+广惠高速双程.

我让家人给钱他,还不收.真不好意思.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http://blog.163.com/lains2001/
级别: 白银长老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5-06-03
你没带行使证的话,交警有权扣下你的车。。。。。。
知道猪,了解猪,或许你会比现在更快乐
你,了解猪吗?
知道我,了解我,或许你会比现在更开心
你,了解我吗?
级别: 荣誉会员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5-06-03

跟交警拼一回车!

在他面前充分展示一下菱帅良好的动力性和操控性!

如果不幸给拿下,那就愿天保佑你吧!!!

哈哈哈......

无论怎么都好...记着回家的路
级别: 宝石长老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5-06-03

交警出来说说话

级别: 荣誉会员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5-06-03
以下是引用石河子在2005-06-02 16:44:32的发言: ,J*#I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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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1109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第95条第1款、第90条   20       扣留车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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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20块扣1分,当场拿不出行驶证的要扣车。

(福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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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 G_%G  

又看了一次,没有这个内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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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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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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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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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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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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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V]DQ%v"I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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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B[%|{cO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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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金虎长老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5-06-03

请注意:“无证驾驶”和“无携带驾驶证驾驶”是有实质区别的!!!!!!!!!

前者可轻可重,如果在驾驶中肇事,你就惨了!!

后者也是可轻可重,但是,决不是前者的惨状!因为他有驾驶资质!驾驶证已经因某些原因被吊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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