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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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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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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加价卖车是车市井喷发展的一个缩影,这种现象反映了在汽车生产和销售上,车厂和销售商仍居于强势地位。汽车召回制度能解决的只是通病,汽车消费中个案的公平解决要依靠谁?在“3·15”临近之际,出台汽车三包法是消费者最为迫切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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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汽车投诉依然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投诉量比上年上升了31.6%,位居商品类投诉增幅的第二位,以下问题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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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问题比例大。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占到70.5%,比2003年上升了32.9%。投诉内容包括发动机有异响、大梁断裂、油管漏油、刹车跑偏、离合器不分离、车门车窗裂缝漏水等。有的消费者反映,汽车购买后在回家行驶的过程中,发动机就出现故障抛锚。由于汽车的价格高,刚刚购买的汽车就进修理厂,消费者心理上难以接受,而退、换货又十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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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隐患较突出。2004年以安全问题为由投诉的比例上升了66.4%。主要是制动系统失控、紧急状况下安全气囊未打开、发动机故障、开关失灵、以旧翻新及车身漆面起泡脱落、车身变形、车身容易震动、内饰板开裂、空调不制冷、正常行驶途中突然熄火、上坡无力、上坡途中突然停车、水温高、油管爆裂等,诸如此类的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新购买的汽车故障频发,严重的甚至出现自燃、爆炸、方向盘失灵等事故。汽车一旦出现上述故障,就很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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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修质量没有保障。有的修理厂设备差、维修人员资质低,送修车经多次修理仍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故障;一些经营者以汽车没有“三包”为借口,对消费者的退换要求一概拒绝或故意拖延,想方设法逃避责任;一些修理者在修理时使用伪劣汽车配件、偷换好的零配件,导致越修问题越多,越修质量越差,越修费用越高的现象存在;有些修理者打着名牌汽车厂家定点维修的招牌招揽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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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难题困扰消费者。由于汽车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以及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历史相对较短等原因,目前我国汽车产品检测检验机构的现状是,独立于汽车生产企业之外的机构数量少、送检费用高。即使国家认可的检测鉴定机构作出对汽车某个部件不合格的结论,经销商也只是承担修理义务,甚至经过多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新车也很难得到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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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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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包有效期:2年、4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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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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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车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三包有效期为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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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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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包草案》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在指定的或者约定的修理商处办理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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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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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的,销售者应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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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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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包草案》规定,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占用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又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型号整车。 /o/0 9K  

追求新生活,追求新目标</p><p>义乌拉力赛车俱乐部QQ群:464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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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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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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