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深圳市民,既不是刁民,也算不上弱势群体,但今天的遭遇让我以切身的体会感受到,当正义的力量被滥用于保护不正义的行为时,尤其是当这件事发生在人民警察身上时,会造成严重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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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在2月12日大年初四下午,我和先生、女儿从老家开车回深圳,行驶在广深高速时,油量不足,但由于大意错过了加油站(从情况的起因看我们确实有失误,我们并不否认,但重点已经不在起因),快到深圳时(路牌显示离最近的出口仅3公理),汽油将尽,立即停靠右则的路肩,并迅速联系附近的加油站请求支援。这时路旁突然现身一名便衣警察(他出示了证件,但我们没有记下号码),被告知将有重要国家领导人从此路经过(当时大约是下午3:40,各位大侠可以查实),需要封路,要求我们配合,我们当然没有异议——支持和协助国家公务人员执勤是我们市民应尽的义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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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电话唤来一名乘坐警车的有点小领导派头的着装警察(遗憾的是当时也没记下他的警号,唉,警惕性太低加上对人民警察的信任真是害死人呀),随同来了一辆拖车(车牌号是粤B934*警),这位警察长官听我们说明情况后,当机立断向拖车司机(这位是主角,请各位看官留心,经查证,监督号是000057,名叫李东L,男)下了指示,让他把我们的车拉到就近的加油站(我们亲耳听到,并心存感激),并让我们赶紧上车,不要误了他们的事情。我们当然立即上车,积极配合连人带车被拖走,当时拖车司机除了叫我们放手刹外,其他什么也没说,包括我们天真地说谢谢你拖我们去油站,他也没理我们(我们当时以为人家就是酷,没想到这家伙这么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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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在路上我们已经发现不妥,直到他把我们拉进同乐扣车场,并开出一张“拖、吊违法、肇事车辆”的罚单时,我们才清楚自己被人当猴耍了。my god,我们可是良好市民,既不违法,也不曾肇事,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从未超过120公理时速,一辈子都还没被拖过车。该罚单价值500元,480元拖车费+20元一天的车辆保管费。而至此,这位司机也没说过一句话,想来他从事这种勾当已驾轻就熟,没把你们当人看,没必要跟你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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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然很生气,这种被猴耍的感觉比吃了一颗活苍蝇还讨厌——何况还是在新年,让人觉得一年都会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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