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7<mU 0M"E6z)9 来源:汽车产经网 时间:2016-06-20 12:41 编辑:周奕
p0/I}n4<5n &lD4-_2J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苹果iPhone 6和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的外观设计侵犯了深圳佰利公司的专利权,并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
,J[sg7vcv 有网友评论:苦不苦问路虎。是的,汽车圈的外观设计争议甚至侵权诉讼更加跌宕起伏。
? in&/ZrB 节外生枝 诉讼侵权恐难成立 Z/64E^ 捷豹路虎以陆风X7侵犯路虎揽胜极光的知识产权,并由此引发了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江铃汽车。
CxO)d7c 意料之外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6月3日宣布,路虎极光和陆风X7的设计专利权均被取消。
Ouj5NL 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杨延超认为,路虎被判定设计专利权无效的最直接影响就是,关于专利侵权的诉讼可能无法成立。
p.zU9rID 汽车产经网就此事分别采访了捷豹路虎中国及江铃汽车相关人士,捷豹路虎中国表示不方便回应,陆风汽车营销公司副总经理潘欣欣则强调,专利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是两个诉讼范畴,两者不存在不正当竞争,江铃也会合理合法地维护企业自身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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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很多人会为捷豹路虎失去设计专利权而鸣不平,但这确实有法律依据。
}UX >O 《专利法》第24条规定,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z]tvy). 而路虎揽胜极光在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举行的广州国际车展公开展览,它应该在2011年6月21日前申请专利,但其专利申请时间为2011年11月24日,也就是说,申请时间不在6个月内,丧失了新颖性,变为现有设计,因此这个专利无效。
d!,V"*S 从目前来看,路虎与陆风的设计专利均被取消,还不是最终的诉讼结果。关于不正当竞争的诉讼,目前还在进行。
KWM.b"WnXr 在这一阶段的诉讼,捷豹路虎与江铃都显得较为谨慎。
%$S.4#G2 杨延超认为,市场混淆应该是最接近路虎与陆风诉讼案件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等,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然而,从二者的市场定位来看,无法造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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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格看,路虎揽胜极光售价39.8万~57.8万元,陆风X7为12.98万~14.78万元,路虎揽胜极光定位豪华车市场,陆风X7则更强调性价比,能够搞混两辆车的不是目标消费者,而是路人(飞驰而过的陆风X7,难免不被误认为是辆路虎而艳羡一番)。那么,关于不正当竞争的诉讼,似乎也难以成立。
8q}`4wCD$ 从以上判断来看,捷豹路虎的胜算很小。
3/P2&m 为何“正义”总战胜不了“邪恶”? ,accw}G 在因汽车外观侵权案例中,有这样一起案例。2007年,意大利菲亚特公司称长城汽车的精灵轿车侵犯了其在中国的新熊猫外观设计专利权,在意大利和中国分别对长城汽车提起诉讼。在中国,意大利菲亚特公司败诉,但意大利都灵法院在一审判决中称,长城精灵与菲亚特熊猫“看上去一模一样”,并对长城汽车处以1.5万欧元罚金。虽然罚金额度不高,但是意大利都灵法院对长城汽车颁布禁令,禁止其在欧盟宣传、推广、许诺销售、进口及推销长城精灵车型,影响了长城精灵车型的欧洲市场。
pd/{yX M 这起案例有两种解读方式。第一种是,国家从法律角度保护本国品牌,并非只发生在中国。第二种是,被抄袭方只有在自己国家起诉才能胜诉(比如本文开头中所提到的佰利起诉苹果的案例)。但共同点是,被诉讼抄袭的一方如果败诉,都可能面对失去当地市场的风险。
WfL5.& 从以往的判例来看,看起来被抄袭的一方好像总是难以胜诉。是法律的漏洞太大?还是法律对于本国工业有倾向性的保护?我们暂且不去深究。
OxZw;yD 不过,胜诉也不一定意味着最后的胜利。
W4Tuc:X5 因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本田与双环汽车官司打了12年,最终本田被判赔偿双环1600万元。然而,这12年间,双环汽车已经被取消了汽车生产资质。
-NGY+1 之前,被菲亚特起诉的长城精灵,也因销量不佳而从市场上消失。
w)2X0ev" 根据乘联会今年5月的统计数据,陆风5月销量为5709辆,其中并没有单独的陆风X7销量,据潘欣欣表示,陆风X7的销量占其中的80%,约为4500余辆。
*G"L]Nq# 我们不排除,一定程度上的模仿能够使部分企业得到短期内快速的发展,这也许是一些弱势品牌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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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g]% 但长期来看,机会主义者很难获得长久的发展。如何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真正打造出自身的设计特色,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