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品质汽车》 时间:2012-12-1 11:08 作者:马宁 编辑:刘迎. 今年下半年以来,中国汽车质量网集中收到了部分车主对奔驰GLK的投诉。投诉车主中的九成以上认为车辆存在时速60公里以上车内出现高频啸叫或异响问题,涉及车辆大部分为进口奔驰GLK。对此,中国汽车质量网在11月21日进行了报道(详见 奔驰GLK变速箱分动器质量差致异响严重),报道见诸于网络后,引起了不少奔驰准车主和车主的关注。大家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4S店在没有告知车主所换零部件是再造件或翻新件的情况下就进行更换,是否涉嫌欺诈。对此,《品质汽车》采访了汽车业内人士及法律人士。 y+_U6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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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汽车》注意到,在网络上几位质疑所更换零部件不是全新零部件的车主中,有的提到“翻新件”,有的提到“再造件”,那么这二者是否具有同一指向呢? fu/v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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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担任某高档轿车4S店售后总监的郎学义表示,翻新件和再造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再造是指把废旧产品恢复到像原产品一样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的生产工艺流程,再造件不得用于新车生产,保修标准应达到原产品同样的要求,企业承担保修责任,它和全新产品在性能方面的等同的,只是成本不同,国外使用再造件比较常见。翻新件则只是简单地将故障部件进行维修后的零部件。 e(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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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消费者看来,这二者没什么区别,但从厂家和专业人士来看,翻新件和再造件的成本不同,制造和技术工艺也不同。但不管怎么样,使用何种零部件更换原件,都需要第一时间告知消费者,最终的决定权在消费者手中。”郎学义说他之前服务的4S店就是采用这样的流程,如果没有得到消费者的授权就使用再造件甚至翻新件,是违规的,应该涉嫌欺诈。 N=(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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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涉嫌欺诈 侵犯知情权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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