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告诉大家我的购车悲惨经历。
CXCU5- 我在04年12月19日,和上海协通胜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以10万5千元的价格订购了银色的LE-1.6凯越。售车人员信誓旦旦1个到2个星期一定交车,合同上的最后交车期限为05年1月15日之前。
1K^/@^ 从当日付了1万元定金开始,售车人员就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我,元旦后我开始打电话频频催车,结果被告之正在进货,合同期前一定交车。直至交车前一天,他们的销售经理告诉我肯定无法如期交车,我追问原因,告诉我货源出了问题,我马上打了通用的热线电话,得知生产和供货都没有问题。在我的一再追问下,他们道明了原因,由于元旦后车价上涨,他们如按合同价和我按时成交会有一定的亏损。
w4(DR?[nC 那我就提出如果延期,也要给我一个明确的期限并且签订补充协议,写明如果再次延期不交车的违约责任。他们居然说车子不降价他们就不会进。那么无耻的车商真是让我闻所未闻。
js8uvZ i 于是我想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让他们退一陪一。把合同传真给律师看了以后,被告之这是一份霸王合同,合同上我付的一万元标明是预付款,就不能以定金的方式双倍退还。而且如果我想改经销商另外购车的话,还必须把原来的合同彻底解除以后才能进行,否则的话,虽然是对方违约,但是逾期后车子到货,消费者还是必须履行购车义务。
bG.aV#$FIg 所以,我能走的2条路如下:
c?<FMb3] 1.唯一让对方作出赔偿的方式。先以信函方式通知对方由于逾期未交车,我将中止合同,另行购买,由此遭到的损失由对方承担。然后通过上诉让他们赔偿差价(大概5000元左右)。就算官司赢了,律师费也得我自己付(2000元以上)。算是两败俱伤。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