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綜合以上的論述,我們可以看到現今的基督徒不但相信這些「醫病趕鬼」的異事,也經驗到了這些神蹟。很多見證者雖有向現代的醫療體系求援的經驗,但是他們確信乃是因為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才得到醫治。基督徒知道鬼神會附在人身上,為人開藥方、指點人脫離困境,預知未來等異能。但也會使人無法安居樂業,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甚至被折磨的想自殺。因此,基督徒堅持一定要把牠們趕離。基督徒同時也相信並經驗了其它的法術的靈力,但認為這些雖然有一時的功效,但是長久來看卻是有害的。聖經也清楚教導禁止操做這些法術。
基督教聖經從頭到尾都在強調這個世界是上帝所創造的,祂是宇宙的主宰。強調世界上雖有一些邪惡的力量,但是卻抵擋不過上帝的大能。所以基督教聖經中充滿了神蹟異事。聖經學者認為耶穌基督不斷地醫病趕鬼,無非是要證實祂握有上帝勝過自然律的權柄(Kelsey 1987)。猶太拉比傳統(Rabbinical Tradition)更認定那撒勒人耶穌是施行法術(practice of sorcery)才被釘十字架的(參考 Waida 1987)。現代的聖經研究學者也推論聖經作者及翻譯者們深信耶穌有法力,因此他們在記載及翻譯馬可福音第五章耶穌醫治那小女孩的時候,故意保留祂所說的那句關鍵話的亞蘭語(Aramaic)原文:「大利大,古米!(Talitha Koum (Little girl, stand up!)」;在記載及翻譯第八章祂醫治那瞎子的時候,也故意保留那句關鍵話的亞蘭語原文:「以法大!Ephphatha (Be opened)」。13保留亞蘭語原文的目的是相信那些關鍵話是咒語(incantation),靈療的時候可以使用。
Meyer曾對台灣的中小學教科書做了一次檢視,他發現教科書的「宗教態度」全然是採「理性主義(rationalism)」的態度。書中認為像基督教等正信的宗教應該是一個強調道德與倫理的宗教。整套書上連一個神蹟或超自然的經驗也沒有提到(Meyer 1987)。而這麼多年來我們沒有看到基督教會對此態度的抗議。14其實教會這種立場並不是偶然的,現今基督教會宣講的信息,大多集中在「感恩與奉獻」、「犧牲與受苦」、「十誡」、「家庭倫理」、「社會責任」、「平安與喜樂」等主題上。如果遇到有關神蹟的經文,教會會解釋「醫病」主要是要「醫治心病」,因為肉體上的疾病有醫院治療。而「趕鬼」主要是「趕走心理上的鬼」。15聖經所記載的「醫病」、「趕鬼」等靈異經驗幾乎不再被強調。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本世紀最有影響力的神學家之一)就把靈療的神蹟理性化,他說如果他的孩子生病而送到醫院,醫生把病醫好了,這就是神蹟,因為這是上帝的運\作才把病醫好的(參考 Kelsey 1987)。其實這種態度早在宗教改革時期就已如此了,馬丁路德(M. Luther)與加爾文(J. Calvin)就已認為強調神蹟的時代已經過去了(the age of miracles was over)(參考 Kelsey 1987)。因此現今的基督教會對有關靈異的記載所採取的「理性主義」的立場不但有其歷史背景,而且筆者認為因為教會至今仍然無法清楚掌握靈療的準則,對法術的態度也存在著許多矛盾,所以也就無法在這方面作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