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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详情:2012.4.7.车发生小碰撞,驾驶位安全气囊燃烧带着烟火冲出,严重击伤驾驶员右面部至毁容,烧伤手臂、颈部,后击穿车顶部!付驾座无气囊,而乘员却毫发无损,如此气囊安全何在?该气囊确切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经报当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封存物证,联系厂家来人查看了车和事故气囊,厂家承诺先修车和伤者治疗,费用厂方承担。但至今未再来人配合质监部门鉴定事故气囊的问题所在,而是对事故处理不闻不问,打电话和去人找他们,他们总是让我们先修好车,并把问题气囊寄给他们再等候处理,现伤者还在住院治疗,费用已约3万余,未见厂方分文。我敢先修车自毁物证吗?如此不敢面对自己的产品问题,不对社会公众负责任的不良汽车生产商,切为中国汽车生产行业的害群之马!厂方的反应并不积极诚恳,2012.5.6.只有武汉售后来了条短信和电话,称有一位经理,是厂方派来处理此事故的人员,7号到达武汉,而却致电话给赤壁市技术监督局,谎称已经征得了我的同意,他要派人开车来赤壁市技术监督局拿走该车的事故气囊回厂鉴定。在核实后遭拒,我去电话质凝,态度刁横,包括他昨天给我打来的电话,说话语调强硬,语法强词夺理、语速极快、语音含混且并不可让人插进半言、说上句话。一再强调指令我先修车,并带上事故气囊和相关证明材料去武汉交由厂家鉴定处理。我要求来事发地赤壁市,由工商局315协调处理,不肯,并诡称他来赤壁其人身安全存在危险,我必须按照他的安排方向才能解决此事,并指责威吓我是无诚意、无诚信、不积极配合厂方处理此事,若要打官司,厂方有专门的闲人、闲钱和时间与我耗,对造成的后果由我自负。请问厂方;我为了保全物证而不先修车,我四处投诉维权,我并主动多次就此事的处理与你方联系,我为事故的受损害方,我需要对此事进行推诿、回避、拖延吗?受伤人员如今倘未出院,为了尽快对此事故有个公正、公平的结果,为了杜绝厂方再动用低级手段,再生毀灭物证之心术,我已经自费对该车事故安全气囊做出了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书结论中明确指岀了该车事故安全气囊多处存的严重质量问题,认定了该车本次交通事故的人员受伤、车辆某些部份受损为安全气囊产品质量所致。我方一直低调、想在小范围内就此事维权,6月6号伤者同去电;他们称他不管此事了,而后联系再不接听了。鉴于厂方的对此事的处事态度,我决定加大舆论维权,将此事故的经过、图片、录音、司法鉴定书等在国家执法部门、国内外各主流字媒、图媒、网站等媒体上公布暴光!公开讨论!并且加快进入司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