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后实施汽车排放新标准
CY<,p$ 4月28日国家环保局公布了五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包括《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即中国轻型汽车Ⅲ、Ⅳ号排放标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两项涉及摩托车噪音限制的标准。其中轻型汽车Ⅲ号排放标准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Ⅳ号排放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它标准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日起,新排放标准将代替现行的轻型汽车Ⅱ号排放标准及相关标准。现在一些汽车企业生产的轿车已经普遍实施了Ⅲ号排放标准,个别实施了Ⅳ号排放标准。(2005年4月29日,主要信息来源∶广州日报)